Thursday, October 27, 2011

萬聖節購物樂?



那天到一間二十四小時營業的超市,其實只是為了買一盒牛油。很不喜歡家裏的烹調用料缺少,把要好好地燒一道菜的興致都毁了。而且蟹味菇已經買了好幾天,每次要煮才想起家裏沒牛油。我要煮的是白酒奶油雜菌,是最近家裏常煮的新菜。

所以送了女兒上學後,在回家的路上,繞道到那間超市。

下了車遠遠看見超市怎麼黑沉沉的,是因為外面日光太猛才產生的視覺錯像嗎?走近去看,真的像是要準備打烊把燈都關了的店。可這明明是二十四小時營業的店,今天又不是什麼節日。我問旁邊正在整理花盆的店員,店還在營業嗎?店員一副理直氣壯的樣子說:是啊!好像覺得店黑一點有什麼關係呢,真是囉嗦的傢伙。我再問:那麼,為什麼這麼黑呢?對方回答:電力出現故障呀!你去買你要的東西吧!

因為不想再走別家超市了,不過是想買一盒牛油而已,我便走進去。靠近外圍的地方因為有日光還可以看到東西的模樣,偏偏牛油的位置在店中央,我一行行走,想起iphone有flashlight的功能,於是把它拿出來作照明的工具,還真要多得它。牛油是放在開放式冷凍櫃裏,可能因為冷凍櫃已經不起作用了,為保留冷氣,他們用半透明的塑膠布把長長一行的冷凍櫃覆蓋住。我用iphone在塑膠布前照啊照,找尋牛油,心裏其實有點怕,周圍黑漆漆的,這樣照著模糊不清的塑膠布,真怕照出什麼可怕的東西。偏偏臨近萬聖節,店裏已做好了各種稀奇古怪的萬聖節裝飾。我只好目不斜視,走到中段,我大概知道牛油在哪,於是掀起塑膠布,剛好要買的牛油就在前面,我立刻拿起一盒,轉身就走

店裏的顧客比平日少,當然,這樣摸黑購物,既費時又可怕,除非把它當作萬聖節活動,可能算是不錯的噱頭。

Thursday, October 13, 2011

生命中不能承受的......

(照片來源:Mercury News)

上星期錯亂了兩天,心裏至今還有點不能放下。

事情發生在星期三早上,一個不滿工作處分,覺得自己受到不公平對待的貨車司機,在清晨四點的例行會議上開槍,造成三死六傷。他把車棄置在五里外的加油站,步行到附近惠普電腦公司的停車場,向一名六十歲的合約員工開槍,想搶她的車。那是早上七點的事。

事後他走到對面街的民居泛圍,匿藏在那附近。警方於是進行大規模搜查,而我家離惠普不過兩街口。

早上麥說聽到外面很吵,吵得窗都在震動,睡都沒睡好,以為哪家的園丁在剪草,我說會不會是直升機,因為我知道直升機總讓窗震動。後來他離家上班去,才看見外面到處警車,封路,警察拿著長槍站在馬路中央。他致電給我,說不知出了什麼大事。我正忙著女兒的事,準備送她上學去。幸好打開電視看看,才知道是怎麼回事。因為怕行兇者會不會走到幼兒園,所以決定讓女兒留在家中。

一整天我都陪在女兒身邊,家裏有什麼聲音都讓我神經大動,我看著落地窗外的後院,想像如果他站在那裏也看著我,我該怎辦,我有足夠時間把女兒抱離家嗎?雖然門窗都鎖上了,但他有槍,而我沒有。

到下午五點,女兒睡了,我正在客廳看書。看著看著聽到外面有什麼機器的聲音,回頭看窗外,一輛特種部隊的戰鬥車停在我門前,引擎還開著,聲音特別大。車頂有圓蓋可以打開的那種,有人把頭伸出來,拿著長槍對著前方。一隊大概十多人的SWAT(特殊武裝突擊部隊)手持衝鋒槍正在我家前院到處搜查,彷彿他們有什麼線索知道行兇者就在我家附近。前院看過後,他們來敲我的門。

他們問我有沒有聽到什麼特別的聲音,門窗都鎖好了嗎?我說沒聽到什麼聲音,門窗也都鎖好了。然後他們說想到後院去看看。我開了車庫的門讓他們從那裏面一道側門進入後院,因為門都裝了警報,我想走到側門那裏把警報解除,警員卻突然拉著我的衣袖不讓我靠近門,彷彿那人就在門後。我只好作罷。

門一開警報就響了起來,他們照樣進入後院,把門關上。先放警犬到後院走一圈,沒有什麼異樣才仔細在後院搜查。我在想,如果那人在我後院給警員逮到,引發一輪槍戰,那會如何。後來知道他們是逐戶搜查,當天搜了四百間房屋卻始終沒有發現。

到傍晚,麥致電說路都封了,車子無法進入我們這區。我叫他去問警察,總應有個入口吧。但警察給他的回答竟然是,如果我是你,我不會進去。那麼今晚要睡哪?Community Center ,警察說。我想像跟路宿者或無家可歸者住在一起會比在家裏妥當嗎?麥後來只好把車停在較遠的地方,走路回家。回到家告訴我外面的狀況,車子只能出不能進到這區,我看見車子在我家門前走過,想都是離家的人吧。

我倆都覺得當晚無法在家裏過,直升機一直在上面轉,我想警察希望在天黑之前把他逮到,等天黑之後,情況將會更麻煩。我致電友人說需要找個地方暫住一夜,然後收拾東西離開。那夜我無法入睡,想著如果當晚找不著兇手,那第二天晚上該怎辦?

第二天早上回到家,家裏如離開前一樣,並沒有什麼異樣,麥梳洗後便上班去,我想女兒還是留在家裏比較妥當。沒什麼事可做只好打開電視看看有什麼新進展,電視新聞說疑兇當天早上七時半被發現在離我家三個街口的一間房子,躲在車庫前別人的車子後,三名警員叫他舉起手,他把手舉起,其中一隻手上拿著槍,疑兇對警員說,殺了我吧。警員還來不及反應,他就用槍指向警員,這舉動無疑是會招致警員的開槍,我想他知道得很,幾聲槍聲之後,整件事件連同他的生命便告一段落。

疑兇的前妻說他從前就有暴力傾向,離婚後他又跟誰生了個女兒,女兒出生後母親就離開了。他只好獨自把女兒養大,她讓他改變了很多,他信了教,寫過反暴力的書,做過一個電視節目,認識他的人說無法相信他會做出這等事云云。

事情超出了底線,憤怒到了極限,結果是lose lose situation。當然誰都知道不該用暴力解決問題,但道理歸道理,人還是人。